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属企业上半年经济运行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齐鲁晚报记者:
山东重工一直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排头兵。请问今年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又有哪些新进展?
江奎答:山东重工集团近年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持续实施新项目、新产品、新科技“三新”工程,全力向制造智能化、管理数字化、产品高端化迈进。
——新项目。今年以来,集团主要开工了两大项目,潍柴动力未来科技试验检测中心项目5月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技术装备全球顶尖、水平国际一流的多元动力系统先进科技研发试验检测基地;山东重工大型工程机械制造基地项目6月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集团工程机械板块大型、超大型产品制造能力,助力大型工程智慧化、一体化施工。此外,去年开工的德国凯傲高端叉车项目预计今年10月建成投产,届时将推出首款氢燃料电池叉车产品。
——新产品。我们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创新产品,以大集团资源协同推进产品开发,氢燃料公交车、无人驾驶电动集卡、氢燃料重卡等相继投入运营,积极助力我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今年上半年,集团新产品产值超过1300亿元,同比增长15%,为集团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最强劲的火药支持。
——新科技。集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全面布局智能网联、新能源等新业态,我们还成立了未来科技研究院,就基础、共性、前沿技术进行深度研究。上半年集团研发投入达到56.5亿元,同比增长34.5%,全年研发投入将超过100亿元,为集团未来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发布辞介绍省国资委进一步完善了省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机制,能不能再详细介绍一下?
曾繁领答:《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考核是国资监管机构的专属职责。一直以来,业绩考核较好地发挥了“指挥棒”的作用,有效保障了省属企业在全力以赴稳增长、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支持抗疫复产等大战大考中发挥“顶梁柱”作用。为促进省属企业提高运营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促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国资委在认真总结以往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省属企业实际,优化完善了业绩考核机制,新考核机制将从2021年度开始实施。完善考核机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树立鲜明导向。着眼促进省属企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业绩考核设计为经营绩效考核、改革绩效考核“两大体系”。经营绩效考核,重点考核省属企业的效益、效率和质量;改革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混合所有制改革、三项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优化完善后,一级指标比以往减少41%,二级指标比以往减少55%,让重点更突出、导向更鲜明。
二是坚持分类考核,促进精准发力。坚决杜绝考核“一刀切”“一锅煮”的问题,根据企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功能作用实施分类考核、分类施策。企业所属类别不同,各类考核指标所占权重不同。如商业一类经济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70%、商业二类为60%、公益类为40%。通过分类考核,促进不同类型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做到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改革发展质量效益。同时,在对省属企业总体上实施分类考核的前提下,对于同一大类企业内部,又区别自身业务特点及承担任务,进一步细化分类考核指标,如近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落实“六稳”“六保”总体部署,山东高速和山东铁投,承担了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建设任务,鲁粮集团承担了粮食储备等政策性任务,我们把这些任务也纳入了企业的考核指标,强化正向激励,鼓励省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推进流程再造,形成考核合力。省国资委成立了考核委员会,一盘棋推动业绩考核,形成“统一政策、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认定”的考核机制,实行一个窗口面向企业开展考核,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的问题。通过流程再造,不仅提高了考核工作效率,同时也减轻了省属企业“备考”压力,促使企业更加聚精会神推动改革发展。
四是激励约束并重,实施即时考核。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将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直接与薪酬挂钩,并作为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为提高对重大经营管理风险等约束性指标考核的时效性,督促引导省属企业及时化解生产经营风险,省国资委还建立了即时考核制度,对省属企业发生重大财务、投资、经营及债务风险,重大国有资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形的,进行即时考核。
借此机会,通报一下2020年度的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2020年,省属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坚决履行国企社会责任,保持了经济效益稳定,各项改革任务进展顺利。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273亿元、利润总额719亿元,均位居全国前列。省国资委综合考虑企业实现效益情况和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审定了2020年度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其中,达到A级的共7户,分别是:山东重工、山东高速、华鲁集团、山东国投、山东港口、水发集团、山东国惠。
山东经济广播记者:
省国资委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意见,请问政策完善的背景和创新之处有哪些?
曾繁领答:早在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中就明确要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实施股权激励;2018年底,省国资委代省政府办公厅拟定了《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25号)文件出台后,省国资委加强指导,积极推进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2020年,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出台完善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意见,指导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全面实行股权激励。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为着力深化省属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省国资委在总结股权激励实践操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出台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意见》,《意见》是对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具箱”和“政策包”的又一次上新和升级,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合理设定业绩,把好授权行权的“进出口”。由“严进严出”转变为“宽进严出”,部分企业反映,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既要回头检查历史上是否有漂亮的成绩单,又要求公司未来的业绩必须实现节节高。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和新冠疫情影响,省属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大起伏,在此形势下再做上述业绩要求,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难度。针对这些问题,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要求,《意见》优化了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时的业绩门槛,明确了“宽进严出”的实施原则,即实施股权激励的决定条件是上市公司未来的高质量发展,不再将历史业绩水平作为实施激励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结合近三年平均业绩水平、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合理确定授予业绩;同时督促企业科学合理设置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的行权业绩目标,且进一步严格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机制,通过“严考核”落实“硬兑现”。
二是加大激励力度,打破实际收益的“天花板”。按照以往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实际收益水平不得超过授予时其薪酬总水平40%,即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需对其所获的实际收益进行封顶控制。部分企业反映,由于受到激励额度封顶限制,导致公司效益水平的提升以及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不能完全反映到激励对象的收益水平上, 在一定程度滋生了对公司发展最有影响力的核心人员“小富即安”的保守心理,也影响了企业实施激励的积极性。鉴于上述情况,《意见》坚持强化正向激励的原则,明确激励对象在完成公司业绩及个人考核达标后,行权时不再设置激励收益的调控上限,即实际获得的收益完全归属个人,既有效激发了企业关键人才干事创业的潜力,最大限度的调动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也促使企业进一步吸引和留住核心关键人才,在人才竞争中掌握更高的主动性和话语权。
三是允许预留权益,锻造聚才引才的“强磁场”。秉着稳妥推进、审慎起步的原则,在早期推动股权激励时,企业一般没有设置预留权益,且按规定每期股权激励权益授予间隔为两年,导致在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落地后,不免出现新引进的管理技术骨干薪酬水平不平衡现象,不利于企业招才引才。对此,《意见》进一步明确企业可以为拟市场化选聘人员规范设置预留,但预留权益数量不得超过该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且要说明预留原因及预留权益管理规定。预留权益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原则上不重复授予本期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四是支持科创板股权激励,促进科技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加速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加大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激励力度,《意见》明确要积极培育指导省属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可适当提高股权激励授予权益的数量,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可由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放宽至不超过20%;适当放宽激励标准,允许尚未盈利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延长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解锁期的,还可以适当降低授予价格。
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帮记者:
山东省属企业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企业、经济效益最好的企业、在岗职工人数增长较快的企业,都有哪些?
张斌答:感谢对山东省属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关心。今年上半年,我省省属企业净利润前五位的企业分别为:第一位山东重工,119.3亿元;第二位山东能源,55.5亿元;第三位山东高速,55.4亿元;第四位山钢集团,43.8亿元;第五位华鲁集团,40.9亿元。职工人数最多的省属企业,第一位山东能源,21.5万人;第二位山东重工,14.6万人;第三位山钢集团,7.3万人;第四位山东高速,4.99万人;第五位鲁商集团,3.6万人。从带动就业的角度,各个企业情况不同,比如鲁商集团业务以零售、商超为主,很多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通过鲁商集团租赁摊位开展业务,这些人员并不统计在鲁商集团的职工人数中,但鲁商集团带动了这些人员的就业。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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